那是一個晴朗的加州午後,我和Alex約在BJ's,約在美式餐廳已經成為一種巧合,或是習慣。Alex依舊瘦削,穿著熟悉的t-shirt牛仔褲和帆布鞋,我們在店裡坐下,燦爛的陽光下他的眼睛卻少了以前那種光芒。「你都沒變」我客套的說。「不,我老了,眼睛都不會發光了」他試圖搞笑的說。我驚訝他說出我真正的感覺,曾經在某些時候Alex好像知道我心裡想甚麼,我也知道他的,但從某個時候開始,我們又變得陌生。
我們有三年沒見了,作為一個認識快十年的同班同學,Alex來灣區念書也有一年,我對他這一年間對老同學不聞不問很有意見,當他約我的時候甚至不想跟他見面,如果他是我中途認識的隨便一個男人,我一定會放任那封message在那回都不回,但他是Alex,所以我還是回他了,還和他通了電話,這真是完全違背我的原則。為了Alex我做過很多違背原則的事。當我們還在同一個城市,生活還有很多交集的時候,我整天想的都是他喜不喜歡我,不然就是我要怎麼讓他喜歡我。現在回去看,好像我年輕的時光有很大部份在暗戀Alex中度過。認識Alex的女生幾乎都會喜歡上他,那時後我有好多競爭對手,但Alex總讓我覺得我很有機會。出國前的最後一封簡訊,我曾經保留很長一段時間。好多次快說出口的告白,還是沒有勇氣讓他知道我喜歡他。Alex很紳士,很體貼,該挺身而出的時候也不會猶豫,好像對每個女生都很好,但我們會去看電影,展覽,音樂會,即使他在演唱會沒有牽我的手,我還是覺得只要我努力他就會看到我。遇見Alex時的我天真的像一張白紙。女同學為他辦慶生會,做蛋糕送他,告白卡片,或者跟他徹夜談心,這些我都好羨慕,覺得能讓他知道自己喜歡他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一件事。我把我的暗戀藏的好好的,有人問我到底喜不喜歡他,我總是回「如果真的喜歡有感覺的話,也不會拖到現在了」,他也是同樣的回答。我想他是真心的拒絕我,男生總是說出真心話,不像女生總是說反話的不是嗎。於是我安然的躲進暗戀的世界裡,只要他開心就好,讓他去找屬於他的幸福,那時後我的目標是,即使不能帶給他幸福,也想當一直支持他的朋友。我想,情人最後會分開,但朋友會是一輩子的。如果能一輩子跟他保持聯繫沒有芥蒂,那我願意不告白繼續只是他的朋友。我喜歡Alex說到夢想時閃閃發亮的眼睛,如果是朋友,看到這樣的他也很幸福,如果是朋友,應該可以一直看到這樣的他吧。